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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官网注册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这些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请查收——科技创新篇

  杏彩官网注册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这些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请查收——科技创新篇1. 持续加大创新支持,着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加快推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创新技术与实体产业融合应用,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5G和千兆宽带网络,确保2022年对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加大云盘、云会议等云办公产品优惠力度,减轻疫情对中小企业线下办公的影响。发挥中央企业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作用,吸引带动各类资本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符合国家战略、有技术优势、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继续面向全社会举办中央企业熠星创新创意大赛,加强创新资源要素供给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开展创新管理培训和创业辅导等,促进大赛项目成果转化落地。发挥科研院所转制企业作用,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建立一批高水平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公共研发平台,打造高水平“双创”平台,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支持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培育一大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2〕40号)

  2. 综合施策保持中小微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将处于产业链关键节点的中小微企业纳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重点加强对企业人员到厂难、物料运输难等阻碍复工达产突出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深入实施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推动大中小企业加强创新合作,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和中小微企业配套能力,助力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协同复工达产。深入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组织和汇聚各类优质服务资源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加强政策服务,了解中小微企业困难和诉求,帮助中小微企业降本增效。鼓励地方采取“企业管家”“企业服务联络员”等举措,深入企业走访摸排,主动靠前服务,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举措,杏彩官网注册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作用,健全完善“中小企助查”APP等政策服务数字化平台,为企业提供权威政策解读和个性化政策匹配服务,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关于印发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22〕103号)

  3.引导外资投向科技创新等领域。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在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交通物流、科技创新、普惠养老等专项再的同时,增加民航应急额度1500亿元,并适当扩大支持范围,支持困难航空企业渡过难关。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在已纳入工作专班、开辟绿色通道推进的重大外资项目基础上,充分发挥重大外资项目牵引带动作用,尽快论证启动投资数额大、带动作用强、产业链上下游覆盖面广的重大外资项目。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等。(《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4. 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

  5. 运用专利导航帮助企业提高研发创新效率。加快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各地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充分发挥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引领示范作用。加大对侵犯各类市场主体专利权的行政裁决工作力度,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的恒心和信心。运用专利导航帮助企业提高研发创新效率,各地要针对产业发展特点和需求,支持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专项服务,切实帮助企业在信息获取、合作对接、产品开发、风险规避等环节少走弯路、节约成本,支撑企业在困难条件下研发不断、创新不停,助力提升市场控制力与核心竞争力。向社会推出一批专利导航公益性服务产品,加快专利导航示范项目成果共享和推广应用,避免企业重复投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25号)

  1.落实好关键技术研发投入预算经费,重点聚焦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等方面,带动和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参与协同创新,与内外部生态合作伙伴共同探索形成融合、共生、互补、互利的合作模式和商业模式。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及创新基础设施投资布局,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天府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突破关键技术、培育新兴产业,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围绕主业,发挥特殊关键时期省属监管企业在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加强与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中小企业合作,支持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为受疫情影响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必要支持。(《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增长系列政策措施的通知》)

  2.大力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对获得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实际获得投资额不超过5%、最高2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对开展技术创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其科研项目的技术水平和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按照上年度实际研发投入不超过10%、最高1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政府投资开发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须对其在孵企业减免用房租金,并安排30%左右的场地向高校毕业生等创业者免费提供。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减免科技型企业用房租金和服务企业稳产情况,作为年度评估的重要指标,评估为优良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获得“天府科创贷”的科技型企业贴息最高比例由30%提高到50%,单家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省级创新券奖补科技服务机构比例由不超过其服务合同总金额的15%提高到30%,单家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省级创新券补助市(州)比例由不超过其兑付总额的60%提高到80%。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联合中央在川高校院所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助力“两稳一保”七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3. 组建科技创新产业联盟。实施“建筑强企”培育行动,在资质升级、科技创新、资金筹措和市场竞争能力提升等方面予以支持,增强骨干企业承揽铁路、隧道、城市轨道、机场港口等工程项目能力。鼓励骨干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新技术应用研究并申报国家相关科学技术奖项。加快四川建筑产业互联网建设,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科技创新产业联盟,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智能建造应用。加快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从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中安排资金对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以及高装配率、智能建造示范项目予以奖补。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工程总承包市场。(《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川办规〔2022〕5号)

  4. 建立完善科技金融专营服务机制。充分运用央行科技创新再,对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科技企业,按照本金60%提供央行再资金支持。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星辰计划”,建立完善科技金融专营服务机制。通过创业投资基金、银行、保险、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多元融资组合,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做好国家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申建工作,开展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创建。完善知识产权融资配套服务。推广基于区块链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融资扩面上量。

  强化科技保险服务,进一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品种。加大对受困行业和企业的走访力度,加强首贷支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产业供应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推动政银企信息数据共享,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主动对接地方征信平台归集的金融、商务、政务、公共事业等不同领域的信用信息,通过天府信用通、天府融通等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在线融资对接,充分挖掘企业信用价值,实现精准信用画像,提升融资对接效果。(《关于做好金融助企纾困工作的通知》)

  5.加强创业扶持。鼓励脱贫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标准扣减有关税费。继续实施疫情期间困难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川府发〔2022〕12号)

  6.建立科技创新中心平台。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发布重大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支持企业承担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钒钛资源、杏彩官网登录轨道交通、智能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等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推动工业云制造、钒钛新材料、超高清视频、动力电池、氢能及燃料电池、工业软件等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地方共建创新中心,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专项支持。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推动重点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支持行业协会、大型企业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发展。实施产业链断链断供产品风险清单管理。

  推动智能制造基础共性技术创新,培育壮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快制造单元、车间、供应链和产业集群度智能化转型。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服务计划,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北交所上市。实施“小升规”专项计划,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助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专项行动,支持国家级、省级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建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持续开展“双创大讲堂”“中小企业银河培训”“税务助企”“中小微企业法律政策市州行”等系列活动。(《工业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川经信规划〔2022〕1号)

  7.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对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确定2023年以后开工的基础设施项目,提前到2022年开工的,省级统筹协调资金配套和要素保障。对论证多年、方案比较成熟的重大水利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尽快批复,推动尽早开工。对纳入“十四五”规划优先建设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先行启动地方配套项目建设。用好专项债券25%可用于项目资本金政策,优先支持铁路、收费公路、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领域项目发行专项债券。(《四川省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若干政策》川办发〔2022〕9号)

  8. 激励科技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服务。鼓励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支持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力度,省级财政按不超过实际到位投资的2%,对风险投资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鼓励省级产业类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投资,提高绩效考核权重。引导激励创新发展,激励科技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省级财政按科技服务企业收入规模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鼓励各地积极运用科技创新券服务中小微企业,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市(州)补助额的60%据实补助。(《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川财建[2022]2号)

  9.支持培优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产品创新,推荐参与或承担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专项计划。在培优企业中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投入后补助等财税优惠政策,推广使用科技创新券和省质量基础建设“一站式”平台。在培优企业中积极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权改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设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项行动。支持培优企业创新成果转化,按照不超过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鼓励培优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对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大规模产业化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新增设备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补。(《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川办发〔2022〕27号)

  10. 推动川渝科技信息资源整合。建立成渝地区科技基础资源、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共用机制,支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出租、出借或作价投资及开放共享。扩大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等服务平台开展研发活动。推动川渝科技信息资源整合,推进科技专家库、科普资源等共享共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创新型头部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鼓励引进创新型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或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整合行业创新资源,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方案》川办发〔2022〕13号)

  1.支持企业推进工业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规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成办发〔202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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